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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参数设置及注意事项

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参数设置及动作电流值的确定,往往要根据现场回路后负载的正常漏电流的值来确定。实际情况电力系统中,不同回路的正常漏电流是不同的,额定剩余电流不动作值应不小于被保护电气线路和设备正常运行时泄露电流最大值的2倍。被保护电气线路正常运行时的漏电流值应控制在小于500mA,若泄露电流大于500mA,则应将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设置在下一级供电回路中,或者对线路或设备进行检查或更换。

对于被保护线路为动力线路,为避免大型设备启动瞬时对地泄漏电流太大引起装置报警动作, 应将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动作时间延长避过设备启动时的不正常漏电,防止误动作。

分级保护应用原则。系统应用中常有分级保护,常见2~3级,上下级的选择性原则:动作电流方面,上级设备的设置必须最少是下级设备的两倍;脱扣时间方面,上级设备的延迟时间应大于下一级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动作时间,且动作时间差不得小于0.2 s。

剩余电流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一般并非单独使用,而是与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相配套使用,当有漏电故障发生时,并不会马上发生火灾。如果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保护时自动切断保护对象的供电电源,可能造成其他不可预知的危害。故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宜用于报警,不宜自动切断电源。有电气火灾监控设备时,将故障信息上报主机设备,由值班人员确认该故障信息并根据实际情况执行下一步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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